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的业务范围:
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、检查和指导;对于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,对于信息安全隐患的通知排除;在紧急情况下,可以就
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定事项发布专项通令。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国家机构、经济建设、国防建设、尖端科技等国家重要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。
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的具体工作内容:
1、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。
2、依法监督、检查、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。
3、信息安全领域的行政管理;
(1)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功能认证。
(2)、计算机病毒及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的管理。
(3)、计算机机房安全检查。
(4)、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。
(5)、计算机安全培训及安全员管理。
(6)、其他。
4、国际互联网络信息监控。
5、其他工作。
·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执法的主要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;
2、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》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;
5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;
6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;
7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;
8、《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》;
9、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等